中國新報訊(特約記者 楊堅 通訊員 湯偉志)4月20日上午,湖南新寧縣公安局對外發(fā)布,該縣金石鎮(zhèn)居民許某江因涉嫌非法持有彈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據(jù)新寧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辦案民介紹,今年2月17日,他們在辦理霍某非法經(jīng)營案依法對該案犯罪嫌疑人霍某住宅進行搜查時,在其丈夫許某江放置在住宅臥室保險柜的私人抽屜內(nèi)查獲一盒子彈,共計70發(fā)。為避免打草驚蛇,民警不露聲色,決定先從外圍清掃戰(zhàn)場、收集固定證據(jù)。
次日,辦案民警將查獲的子彈送至邵陽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進行鑒定。經(jīng)鑒定,查獲的70發(fā)子彈均認定為51式7.62mm制式手槍彈。
同時,辦案民警對該案開展縝密偵查,4月16日,在確切掌握了嫌疑人許某江的犯罪事實后,民警將其抓獲歸案。面對鐵證,許某江如實供述了自己非法持有彈藥的犯罪事實。
現(xiàn)查明,許某江將70發(fā)51式7.62mm制式手槍彈放置在其住宅臥室保險柜的私人抽屜內(nèi)進行保管,放置子彈的抽屜系許某江單獨使用。另查明,該子彈系許某江父親許某和生前所留遺物。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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