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龍城法苑微信號消息,2020年6月1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向力力受賄案,對被告人向力力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百萬元;對向力力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向力力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經(jīng)審理查明: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向力力利用擔任湖南省長沙市副市長兼長沙市商業(yè)銀行董事長,長沙市委常委、副市長,湖南省郴州市市長,郴州市委書記,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開發(fā)、項目推進、企業(yè)改制、工程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3年9月至2019年1月,向力力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及個人給予的人民幣共計6667萬余元。
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向力力的行為構(gòu)成受賄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于向力力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繳全部贓款,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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