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法院今天上午對(duì)10名港人進(jìn)行公開宣判。(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今日(30日)上午,鹽田法院對(duì)10名組織偷越邊境、偷越邊境的港人進(jìn)行公開宣判,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處鄧棨然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判處喬映瑜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以偷越邊境罪判處鄭子豪、嚴(yán)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有期徒刑7個(gè)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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