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場看似沒什么懸念的訴訟,結果讓很多人大跌眼鏡。
此前,河南今日油條公司在鄭州開設了一家“今日油條”早餐店,模仿“今日頭條”App風格做了斜框紅底反白招牌,貼上了“關心你的才是好油條”等廣告語。今日頭條所在的抖音公司認為,其四個商標的專有權受到侵犯,該店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請求法院判賠200萬元。然而,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一審卻駁回了抖音的訴訟請求,認為“今日油條”的模仿行為不會造成公眾實際混淆,不構成商標侵權。
法院認為:今日油條和今日頭條分別使用在完全不同的市場,不構成不正當競爭。針對抖音公司提出的認定“今日頭條”為馳名商標,并進行跨類保護,法院認為不需要進行馳名認證。
對此,有人疑惑:人人都看得出來,今日油條的商標是在“蹭”今日頭條的熱度,為什么這樣明顯的模仿,不被認定為侵權?根據(jù)商標法規(guī)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今日頭條的在先權利為何沒有得到保護?同樣,根據(jù)商標法,對馳名商標予以擴大保護,今日頭條為何沒有享受馳名商標的“特惠”?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規(guī)定,經(jīng)營者不得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今日油條打擦邊球“傍名牌”,為何不算不正當競爭?
其實,這些問題在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的判決書中都有答案。在該院看來,雖然今日油條是在進行模仿,但并沒有構成“越界”侵權,并在判決中明確了三個司法標準:一是“是否造成公眾實際混淆”,由此否定商標侵權訴求;二是“盡可能保護市場自由和公平競爭空間”,由此限制了今日頭條的馳名商標保護;三是“不同市場領域的經(jīng)濟活動排除不正當競爭”,由此阻卻了今日頭條的不正當競爭指控。盡管也有一些業(yè)內人士對這些標準在本案中的適用提出了異議,但從司法審判的角度看,判決既有相關的法律依據(jù),也有清晰的邏輯分析,代表一級法院的裁量觀點,并不能視為無稽之談。
有人擔心,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的上述判決是對商標權保護的弱化,一旦開了這個口子,以后市場上就會有大規(guī)??珙I域模仿名牌現(xiàn)象,削弱原創(chuàng)品牌。依筆者之見,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的判決,雖然并未支持今日頭條的訴求,而是采取了限制商標權的做法,但并不背離商標法中的硬性規(guī)定。在其他商標權糾紛中,法院對商標權的司法保護也只見強化,未見削弱。
比如,在起訴“今日油條”前,抖音公司就發(fā)起過一場針對“今日頭條魚”的維權案,并取得勝利。百度針對侵犯其“百度”商標問題,向酒店、汽車、地產(chǎn)、餐飲等多個領域發(fā)起訴訟,在近年來的多起商標侵權案件中,也通過判決獲賠上千萬元。還需要注意的是,今日頭條敗訴于今日油條,并非最終結果。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一審后,抖音公司已提起上訴,該案二審將于6月8日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對一審法院關于今日油條未構成實際侵權的判決,二審法院是否予以支持,還是一個未知數(shù)。
無論如何,就法治進步而言,這起沸沸揚揚的訴訟糾紛,在知識產(chǎn)權保護、商標權保護上,都有不可忽視的作用。該案例被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納入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意義已跳出個案。通過法院的該判決,明示了構成商標侵權以及不正當競爭的界限,有利于權利人依法維權,也有利于不特定公眾約束行為,尊重權利、遵守義務,避免觸碰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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