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湖南省新邵縣禁毒委員會、縣人民法院等部門將被告人李某某販賣毒品罪一案庭審現(xiàn)場搬到新邵縣思源學校進行公開審判,通過以案釋法的教學方式為大家上了一堂生動鮮活的法治公開課。該校近300名師生“零距離”觀摩了庭審。
隨著法官敲響法槌,庭審開始。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販賣毒品罪,于2021年3月5日被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qū)刑事拘留、經海珠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后,經新邵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李某某涉嫌販賣毒品罪,向新邵縣人民法院移送審查起訴。通過近1小時的庭審,法庭當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
庭審期間,旁聽的同學們聚精會神地旁聽庭審,真實體驗案件審理過程,深切感受法律威嚴,從鮮活的案例中接受生動的法治教育,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同時,在活動現(xiàn)場還設置了圖文并茂、通俗易懂的禁毒宣傳展板,新邵縣融媒體中心對庭審進行全程網絡直播,為進一步加強禁毒法治教育、增強禁毒意識奠定了基礎。(邱文麗 劉丈國)
相關熱詞搜索:
上一篇:繪畫草帽,親子互動
下一篇:安徽休寧:守護校園盤中餐 呵護“祖國小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