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持續(xù)加強全區(qū)法院司法作風建設,筑牢司法為民根基,自治區(qū)高級法院對全區(qū)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塔縣法院立案庭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干警學習,并進行查糾整改,同時對開展整治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頑瘴痼疾情況進行自查,針對問題建立清單臺賬,制定整改措施,切實解決年底不立案問題。
根據轄區(qū)其他法院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一是整改措施不到位;二是立案渠道仍不暢通;三是繁簡分流不規(guī)范;四是司法作風不實。塔縣法院立案庭將引以為戒,明確下一步重點工作,力求防微杜漸。
提高政治站位,從講政治的高度深刻認識實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重大意義,將立案登記制能否落實到位作為檢驗落實“兩個維護”的重要標準。壓緊壓實責任,特別是立案庭作為責任部門,承擔主體責任,決不允許在落實立案登記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強化監(jiān)督管理職責,加強監(jiān)督指導,對年底不立案情況進行日監(jiān)控、周通報,對年底不立案、突擊結案、限制立案、拖延立案等變相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問題“零容忍”。(祖拉姑麗·古力西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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