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英國最高法院19日裁決轉運難民前往盧旺達項目合法,圖為本月9日一艘抵達英格蘭的難民船。 法新社
據《衛(wèi)報》報道:當地時間19日,英國最高法院判決稱,政府將難民運往盧旺達的項目合法。英國政府4月與盧旺達政府達成協(xié)議,把今年以來經英吉利海峽偷渡至英國尋求避難的外國人分批遣送至盧旺達。
國際特赦組織英國難民和移民權利主任瓦爾德茲─西蒙茲表示,英國法院最終的決定“令人深感失望”,稱英國政府與盧旺達達成的協(xié)議嚴重破壞難民法,粗暴破壞了難民權利。英國非政府組織Choose Love行政總裁諾頓19日直言:“今天是英國人權的至暗時刻。”
此前,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汪文斌指出,英國一向以“人權捍衛(wèi)者”自居,動輒借人權問題對別國事務說三道四;但當英方自身面臨問題的時候,卻推卸責任,試圖把尋求庇護者“外包”了事。
首架從英國起飛運送非法移民的飛機原定于6月15日抵達盧旺達首都基加利,但在歐洲人權法院的臨時干預下,這架班機當天未能起飛。當月22日,英國副首相兼司法大臣拉布表示已向議會提交一項擬議立法提案,即英國政府可以推翻歐洲人權法院的裁決,將非法移民送往盧旺達。歐洲人權法院根據《歐洲人權公約》設立,英國雖已退出歐盟,但仍留在該公約內。
有媒體指出,前往英國的難民大多來自中東和北非局勢動蕩的國家,而這些國家陷入困境的背后總是伴隨著英國等西方國家的長期蠻橫干涉,但西方卻在難民問題上推卸自身責任、互相甩鍋,試圖把尋求避難者遣送至其他國家。這么做不僅不能從實質上解決持續(xù)多年的難民問題,也與西方一貫標榜的“人權標準”和人道主義相去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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